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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幽灵订单”来掩盖政府补贴是违法的!
作者:365bet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5-11-07 12:01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合理利用政府或平台推出的补贴政策来获得一些消费折扣。这在餐饮消费领域很常见。当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时,商家获得了更多的客流量,同时也是补贴政策的受益者。但如果经营者通过虚构订单、虚假书写等方式以低廉甚至零成本从政府或平台获取消费券补贴,这种“羊毛出在”的行为距离犯罪还有多远? 此次发布“乐拼上海”餐饮消费券,是上海推广家庭式、场景式、实验性消费,引导消费者进店购物、聚名气、重振环境的举措。以2025年“乐拼上海”指点券为例,购买300元以上立减90元,购买500元以上立减180元,购买1.0以上立减400元00元。根据规则,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消费者提取消费券后,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面值将引导至原路径。入境时间不变,不影响转乘。 本来是撑企业、惠民生的好事,但一些好心人却利用它,把政府补贴变成了牟取暴利的工具。不久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餐厅员工串通伪写800余张“乐拼上海”消费券诈骗案提起公诉。检察院一厅检察官马业文表示,经最终确认,徐某等人共骗取补贴资金24万余元。 马业文表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涉案人员来自从区域经理到门店经理再到门店员工,都采用了自己抢消费券,然后从二手平台购买消费券的方式。他们在自己的商店收集了相应的消费金额,然后下了错误的订单。这使得消费券从来没有真正进入mga消费交易领域,而只是用于兑现。本来应该促进消费的钱最终流入了个人的口袋。 按照消费券的正常使用流程,消费者在店内就餐结账后,用POS机扫描支付码即可自动减额。对于印刷错误,先编造一张“顾客点餐单”,然后由店长、主管或前台通知厨房不上菜,直接用消费券结账。换句话说,餐厅获得政府补贴,但不产生任何费用。运营成本。使用消费券次日,涉案财务人员将钱从公司账户转出,再由店长使用消费券发放给员工。通过这种操作,除去预付的消费款,每人每单可赚取125-150元。 9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法庭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均全额归还了赃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业文进一步解释,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侵犯的是国家所有权。 马业文介绍,庭审过程中,还提到所有被告人都认为这是一种“羊毛出在羊毛”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羊毛出在羊毛”实际上是一种欺诈。是否构成犯罪,最关键的一点是是否进行了真实的交易。双方门店从业人员领取消费券、点餐、配送、享用同一种食品后,在自己的门店实际进行购买的,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他们利用餐厅的资质参加活动进行虚假交易并事后套现,就构成诈骗,因为诈骗的目的就是捏造事实,欺骗他人。从社会危害来看,国家发放这些消费券的目的是为了刺激经济。这是为了诱导消费者消费,而不是通过某种方式向个人或公司提供一些私人补偿。 除了政府补贴外,近年来发行消费券的热潮优惠券已通过各大电商平台发放。某电商平台针对线下商家推出了套餐补贴活动。消费者购买特定套餐可享受补贴折扣,平台承担差价。曾先生经营的餐厅参与了补贴活动。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了平台的一个“漏洞”——写错消费订单不仅能零成本获得平台补贴,还能提升销售数据,可谓“石头打死大鸟”。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周为民表示,2023年9月起,曾某让员工、熟人购买店内套餐,直接写下,不实际食用,以打破平台补贴。 周卫民介绍,曾某的小规模造假行为未被平台察觉后,逐渐演变为雇佣“黄牛”大规模“诈骗”,短短几个月就贪污20万余元。 2024年10月,该电商平台通过数据监控发现异常交易,并向警方报警。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在交易中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平台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综合考虑后,曾某投案自首,主动认罪并接受处罚,向电商平台退款并获得宽恕,并预付货款。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相比于真实消费环境下应该使用的金融资金,平台支持的“羊毛”收取也是一种违法的诈骗行为。周卫民表示,补贴资金设立电商平台所拥有的财产是平台为促进真实消费、让消费者受益而投入的合法财产,其权属清晰。本案中,被告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通过虚构网络交易指令完成交易,导致平台陷入资产处置纠纷,并据此纠纷发放补贴。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周卫民特别提醒,即使单次诈骗涉案金额较小,仍构成民事诈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数额合计达到诈骗罪法定标准的,即构成犯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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