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通讯员唐悦)10月22日,我省发布《废弃露天矿生态环境自然修复标准》和《露天矿高陡岩质边坡生态恢复工程设计标准》两项地方标准。此举标志着我省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迈出重大一步。首次实现了矿山自然恢复与人工恢复的标准化、有机结合,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面对大量废弃的废弃矿山和开采形成的陡坡,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经济的管理,往往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并且有效。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对这些点和难点给出了明确的“湖北答案”。
其中,《废弃露天矿生态环境自然恢复标准》明确规定了废弃露天矿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自然恢复”的要求,并在问题调查识别、适宜性评价、实施与治理、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标准得到落实。 科学、规范、创新、可复制。
《露天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恢复工程设计标准》明确规定了露天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恢复工程及治理工程的设计,涵盖了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原则、内容和方法等。对工程地质勘察(勘察)、力学参数确定、稳定性评价、控制设计方法、绿化乔灌草生态恢复选择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业内专家认为,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彻底改变以往生态修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标准不一致、科学依据不足等问题,有效提升修复质量和效率。这不仅是我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创新成果,也为全国同类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湖北经验。